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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JN体育官方网址正式上线案例被收录!(内附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6 01:12:56点击:

  沙某出生于1963年11月24日,其独子丁甲与袁某2016年3月28日结婚,丁甲与袁某于2018年1月3日生育双胞胎男孩丁乙、丁丙。2018年7月28日丁甲因病去世。丁乙、丁丙一直与袁某共同生活。沙某多次联系袁某想见孩子,袁某拒绝。沙某起诉要求每月1日、20日探望孩子2次、每次2小时。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2021)陕0102民初7831号民事判决:原告沙某每月第一个星期探望丁乙、丁丙一次,每次不超过两小时,袁某应予配合。宣判后,袁某提出上诉。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8日作出(2021)陕01民终14519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沙某系丁乙、丁丙祖母,对两个孩子的探望属于隔代探望。虽然我国法律并未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享有隔代探望权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探望权系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通常基于血缘关系产生。探望权的履行除满足成年亲属对未成年人的情感需求外,也是使未成年人可以获得更多来自成年亲属的关爱的一种途径。特别是在本案沙某的独生子丁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丁乙、丁丙作为丁甲的孩子,亦系沙某的孙子,不仅是丁甲和袁某的子女,亦系沙某老年丧子后的精神慰藉。二审中沙某还表态愿意对孩子的抚养尽力,用失独家庭补贴补偿孩子的抚养费,亦可以看作是代替丁甲履行抚养义务的延续,有利于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一审法院酌情确定沙某每月可探望孩子一次符合本案实际情况,也符合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应予维持。

  未成年人的父或母一方死亡,(外)祖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隔代探望(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原则,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可以予以支持。

  一审: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2民初7831号民事判决(2021年6月18日)

  二审: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民终14529号民事判决(2021年9月28日)

  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为推动解决案例指导不规范、不及时、不系统、不一致和难检索等问题,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能够给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案例库对社会开放,有助于人民群众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更好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悉行为边界,同时强化自我保护;发生纠纷后,可以借助已经生效的类似权威案例了解裁判规则、预测诉讼结果,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和申诉。借助权威案例,各类调解组织也可以更好地做当事人的引导、说服工作,尽可能促成调解。

  简单检索:在全部-全文下输入检索词,可以在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的标题和全文中进行检索。

  分段检索:点击全文下拉框,可定位在全文、标题、案例编号、发布日期、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段中进行检索。

  分库检索:切换指导性案例或是参考案例,可分别在指导性案例或是参考案例中进行检索。

  高级检索:点击高级检索,弹出高级检索框,即可输入多个检索条件进行组合检索。

  结果中检索:点击法院案例进入案例库后,除了首页提供的多种检索方式,还提供结果中检索,可以在上一次检索结果中继续做进一步的查询。

  案例列表左侧提供多个筛选项,包括案由/罪名、关键词、审理法院、法院级别、审理程序、审判年份,点击筛选项,右侧列表即可加载对应的案例。

  点击案例标题,即可进入案例全文页查看案例详情。通过点击右侧的段落定位,可定位到对应的案例段落。

  在页内搜索框中输入搜索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即可在案例全文中进行检索。通过点击右上角-、+,可进行字体放大缩小操作;点击下载,保存案例内容到本地。

  下方提供点赞、收藏、做笔记及对案例提交反馈操作。针对某个案例录入笔记后,可在个人管理-我的案例笔记中查看到相关笔记;针对某个案例提交了反馈意见后,可在个人管理-我的反馈中查看到相关反馈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的规定,人民法院案例库设置了社会公众在线推荐参考案例的入口。

  1. 标题:刑事参考案例的标题一般由被告人姓名加罪名组成,如张某盗窃案。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参考案例的标题一般由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案由组成,如张三诉李四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注意标题中通常为一审原告诉被告且不加审理程序。执行参考案例的标题可以由案件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加执行审查程序组成,如四川某工程公司与北川某科技公司执行监督案。

  2. 副标题:副标题为一句话,点明参考案例主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参考案例的价值、精髓。副标题结尾无需用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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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键词:关键词为词或词组,第一个关键词为案例类型,第二个关键词为案由或罪名,然后再由大到小列出与参考案例解决的问题、总结的裁判要旨有密切关联的词语。关键词总数不能少于5个,不能多于10个,关键词要全面、准确具体,便于检索。

  基本案情部分可以先准确、简明地概述控(诉)辩意见,再叙述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案情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叙述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关键要写明与裁判要旨关联的基本事实,有针对性,要完整准确、概括地反映案件的基本情况,表述要通俗易懂,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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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结果包括诉讼经过和结果,写明案件的裁判法院、裁判时间、案号和裁判主文,裁判结果是判决或者裁定的主文,应当准确、规范。

  5. 裁判理由:裁判理由主要摘自生效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部分的内容,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针对案件事实,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详细论述法院裁判的依据、理据。一、二审等不同程序裁判理由不一致的,一般只写生效裁判的论述理由。裁判理由的表述应当准确、精当、透彻,与叙述的基本案情前后照应,并注意结合选定案例的社会背景,体现裁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裁判规则是参考案例拟解决问题的概要表述,简要归纳和提炼参考案例体现的具有类案参考、指引作用的裁判规则、理念或方法等,以及审理类似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裁判要旨应当概括准确、精炼,结论明确,语义确切。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适用等问题讲得不透彻、不详细的,或者案例解决的法律问题有多种观点的,可以适当论述采纳观点的理由,但一般不能与裁判文书说理相矛盾。

  参考意义:裁判文书中的说理、适用等问题讲得不透彻、不详细的,或者案件解决的法律问题有多种观点的,可以适当论述采纳观点的理由,但一般不能与裁判文书说理相矛盾。如无可不填写。

  主要法条首先列明参考案例的相关法条。相关法条需列明本案裁判适用的相关法律及条文序号。法律以其全称加书名号表述,法条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涉及同一法律不同法条的,按法条的先后次序排列JN体育官方网址,中间用顿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第107条”。法条已失效的,需将新旧法条同时列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1条第1款(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9条第1款);涉及不同法律的,按法律位阶依次起行并列排列。通过点击“+”,可录入多个法条。

  历审程序需依次按顺序列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审查、破产等情况,列明裁判法院、案号、裁判类型和裁判日期。如审理程序:一审,审理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0111刑初357号,裁判类型:刑事判决,裁判日期:2020年9月30日。通过点击“+”,可录入多个历审案件信息。

  7. 验证码:请输入当前页面显示的验证码,如果看不清,点击即可换一张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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